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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拖了两年的行李赔偿仍然难以落实?

发布时间:2015-12-05 08:29:26  |   来源:中国青年网  |   作者:刘飞  |   责任编辑:张慧慧
两年多前,一艘南京至重庆的长江游轮在武汉江面失火,所幸当时船上的300多名游客安全撤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当年媒体刊发的报道,当时转移了372名旅客和43名船员。

  为何拖了两年的行李赔偿仍然难以落实?
图片来自网络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两年多前,一艘南京至重庆的长江游轮在武汉江面失火,所幸当时船上的300多名游客安全撤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由于事发突然,游客们来不及带走自己的行李,众多行李和游船一起全都被烧毁。

  对于这次事故,游客和旅行社以及船务公司几方曾达成协议,约定行李损失由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赔偿。但是两年多过去了,有南京游客向记者反映,行李损失的赔偿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更糟的是,近日,组织旅行团的上海协和国际旅行社南京分公司的人也找不到了,电话也联系不上。为何拖了两年的行李赔偿仍然难以落实?

  南京游客秦女士讲,2013年4月,她和老伴报名了上海协和国际旅行社南京分公司的“夕阳红”旅行团游轮行程。在行驶到湖北武汉时,游船失火,他们急忙疏散,行李都没带:“本来到武汉我们要出来去玩的。在11点的时候发生了火灾,烟雾腾腾的。一听火灾我们就要上去拿东西。在楼梯口,船上人不允许我们上去。当时我们也很害怕。什么东西都没有拿出来,照相机、双筒望远镜、手机、收音机、箱子、衣服之类的,现金也没拿出来。”

  据当年媒体刊发的报道,当时转移了372名旅客和43名船员,大火3个多小时后扑灭,无人员伤亡。起火游轮为重庆一船务有限公司“长江观光7号”。承载“夕阳红老年旅游团”从南京起航前往重庆。而这个旅行团所属的“上海协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也是今年6月初“东方之星”事故的涉事公司。

  游客出示的一份协议显示,当时旅行社、船务公司和游客三方约定,旅客行李清单上的财产损失总额,由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赔偿,如有差额,酌情给予补偿。协议有三方人员签字、按手印。

  但秦女士讲,旅行团的报名费当时就给退了,但约定的行李损失却至今没有赔偿。

  两年间,南京游客也为此事多次到旅行社南京分公司协调。

  记者联系上该公司创始人陶某,对方表示,此事至今仍在走法律程序,至于为何还没结果,他也不知道。他说,应该在2013年底就已经进入法律程序了,为什么拖到现在不清楚。游客起诉他们。具体他不清楚,因为案子很多,每个游客都是单独起诉,总共应该是200多个案子。具体为什么拖到现在他也不清楚。

  而对于行李赔偿的态度,涉事旅行社陶某向记者表示,他认为对于游客的行李损失其实很难认定。保险公司一直没有理赔方案,只有一个公估公司对数字进行公估,但出来的这个费用很低。这种情况下游客都是没法接受的。这些财产的东西确实说不清楚,因为损失游客都拿不出凭据,所以说保险公司也没法认定。有票据也没法认定他把这些东西带上过船,而且没有带下船。

  而另据陶某提到的保险公估公司武汉分公司的王姓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该公司当时接受人保上海分公司委托,作为独立第三方进行长江观光7号游轮游客财产损失评估,保险公司已经预支了部分赔偿款给旅行社。这个钱去哪儿了?对此,旅行社方面称,这些赔偿旅行社已经用于支付游客事发后滞留武汉期间及返程的花销。

  陶某表示,它那个东西,在给游客有(处理事情)当中已经花费掉了,一开始,这个属于事故,保险费。他们在处理这个过程当中,会给游客垫很多钱。游客在武汉滞留期间的费用,有很多吃住,和回去的费用。

  对于目前的情况,南京游客所在江苏省的旅游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建议相关游客也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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