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作“标配”不成问题
“公务员工作时不讲土话,把统一讲普通话作为‘标配’,应该不成问题。”15日下午,昆山市锦溪镇招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高扬对记者表示,自己平时的“工作语言”就是普通话,跟省里的要求可以说是“无缝对接”。锦溪镇总工会副主席周雪平也表示,工会工作决定了跟企业接触较多,所以讲普通话是“家常便饭”。
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许奇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我们街道十分重视讲普通话,将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人人说普通话,处处用规范字’成为一种满满的文明正能量。”
我省在全国首先开展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有充足的底气和成套的“推普做法”。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介绍说,2010年我省就率先被教育部、国家语委认定为“城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省,近5年又率先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培训了200多名乡镇语言文字规范化视导员,在全省设立了112个普通话水平测试点,在学校和广电系统培养了4230名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组织制作的全国第一部普通话网络课程《江苏人学普通话》上线以来,免费注册学习者已达6万人,目前全省有370多万人获得国家普通话等级证书。
本地人来办事仍可说土话
“不知县乡公务员遇到像我那听不懂普通话的爷爷奶奶如何工作?”网友“苏州大黄蜂”的疑问代表了不少人的心态。县乡特别是乡镇公务员遇到本地群众来办事,是否也要讲普通话,还是可以随机应变地讲“土话”?
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赵晓群解答说,乡镇公务员遇到本地群众来办事,不必非要讲普通话,完全可以用“家乡话”交流。赵晓群告诉记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方言的“可以使用方言”。而对于前来办事的群众,法律没有对其用语作出规定。
《江苏省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指标体系》从法律法规知晓度、普通话普及度、社会用字规范度、语言生活和谐度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包括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35个三级指标,三个级别指标均有明确分值,总分为100分,只要有一个指标不达标,就会被扣分。监测方式包括:查阅材料、现场抽查、随机访谈、问卷调查和综合评定等。
有人担心,如此监测会不会搞得被监测县“很紧张”而出现人们不愿看到的现象?“应该不会。”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监测设计虽然周密严谨,但指标体系中的分值并不是刚性的,只是一个参考,也不存在“达标县”认定问题,其真正的意义在于引导。这位负责人引证说,全国人大有关负责人曾有过明确表述:“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应本着说服教育、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语言文字问题不同于其他问题,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分或处罚,而是为了引导大家共同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