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对外通报,苏州市张家港保税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许剑波严重违纪违法,已于日前经苏州市委批准,由苏州市纪委监委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许剑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苏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许剑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许剑波简历
许剑波,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江苏张家港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7月起,历任沙洲县(张家港市)公安局民警、副所长,张家港市杨舍镇团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镇长,张家港市大新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镇长、农工商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张家港市杨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农工商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副董事长,张家港市合兴镇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三兴镇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锦丰镇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锦丰镇党委书记、农工商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江苏扬子江冶金工业园党工委书记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锦丰镇党委书记、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江苏扬子江冶金工业园党工委书记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副处级);2006年10月,任张家港保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09年7月,任张家港保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金港镇党委书记、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2011年7月,任张家港保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11年11月,任张家港保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2019年9月,被免去张家港保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