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处级)祁树良受贿一案,25日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祁树良被控利用职务收受财物超180万元。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祁树良在2004年至2016年,利用担任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协调、项目规划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6.9万元。
据了解,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祁树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祁树良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1年6月,祁树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闫峰)
祁树良简历
祁树良,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河北沧州人,本科学历,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11月至1990年10月,部队服役;1990年10月至2002年1月,历任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检员、副科长、处长;2002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任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09年12月至2012年1月,任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任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2014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保留正处级待遇);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任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019年9月,任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二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