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一名11岁女孩放学回家途中横穿马路,被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撞倒,并因此造成左腿骨折。事故发生后,车主并没有现场报警而是直接驶离了现场。民警通过监控找到肇事者于某,交警表示,于某的逃逸行为使性质发生了变化,如果不逃逸,小女孩的责任会大一点。如今,于某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和小女孩的全部医药费,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
监控显示,驾驶电动车的于某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突然,女孩奔跑着从路边窜出,横穿马路,与于某的电动车相撞。女孩被撞后,倒地不起,而于某在捡起掉落的衣物后,随即驾车驶离了现场。后经热心市民报警,女孩被及时送往了医院。据了解,被撞伤的女孩今年11岁,此次车祸导致她左腿骨折。
据目击者描述,于某是约四五十岁的男性,驾驶着一辆黑色的电瓶车。张家港市民警按照描述,结合监控视频,通过视频接力的方式,两小时后便在一个居民区内找到了于某。因为于某在案发后没有采取任何处理措施,驾车离开现场,构成逃逸行为,对本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黄玉琴 杨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