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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等多项违法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被罚3485余万元

发布时间:2021-11-22 12:00:14  |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0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及其从属。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3485.64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58.578万元。

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等多项违法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被罚3485余万元

  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2021年11月17日发布的处罚信息(苏市监反垄断案〔2021〕4号)显示,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及其从属。主要违法事实:(一)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一是向居民用户收取高额采暖增容费。二是在非居民用户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上收取不公平高价。 (二)无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交易。通过合同约定并设定追溯优惠、照付不议条款等惩罚性措施,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排除第三方气源或燃料。 (三)无正当理由,在交易时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限定用户预付款金额,并设定到期未付加收滞纳金罚则。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3485.64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58.5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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