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舆情 > 江苏舆情 > 正文

常州翔辉地产违法堆放物料遭处罚 为美的置业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9-15 19:14:46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张海蛟  |   责任编辑:DH010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对常州市翔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罚款400元,处罚事由为其存在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堆放物料的违法事实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对常州市翔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翔辉地产”)罚款400元,处罚事由为其存在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堆放物料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820212019。记者查询发现,常州翔辉地产为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置业”,股票代码:03990.HK)旗下全资子公司。

  常州翔辉地产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该条规定如下:“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的,应当征得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第二款:禁止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道路。经批准挖掘道路进行施工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延长工期,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处罚依据为《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该条规定如下:“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理:第(二)项: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6月8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日期为2021年8月11日。

  资料显示,常州翔辉地产为常州市武进区美的国宾府项目的建设单位。该项目占地为640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3045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53811平方米。

  常州翔辉地产成立于2017年8月11日。其股东结构如下:南京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认缴出资2000万元。南京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美的置业持股100%。

  官网显示,美的置业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企业,为美的控股属下企业、美的创始人何享健实际拥有。美的置业深耕珠三角、沪苏、浙闽、长江中游、北方和西南6大核心经济区,布局350个项目(数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进驻上海、广州、天津、重庆、成都、郑州、武汉等国家中心城市,以及杭州、南京、长沙、合肥、昆明、石家庄、南昌、贵阳等省会城市。2020年,美的置业全年合同销售金额突破人民币1262亿元,同比增长24.6%。(记者 张海蛟)

常州翔辉地产违法堆放物料遭处罚 为美的置业子公司

常州翔辉地产违法堆放物料遭处罚 为美的置业子公司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