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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6年之久!盐城响水县这家非法小水厂龚集居水厂终于拆了

发布时间:2020-08-12 10:17:0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0
当地原龚集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龚爱光(后被开除党籍)占用村集体土地非法建设的龚集居水厂。8月2日下午2时,响水县运河自来水有限公司对运河镇供水管网进行切换,非法运行长达6年之久

拖了6年之久!盐城响水县这家非法小水厂龚集居水厂终于拆了

  “拆了、拆了,非法的小水厂终于拆了!”连日来,响水县运河镇一些居民奔走相告。居民们所指的小水厂是由当地原龚集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龚爱光(后被开除党籍)占用村集体土地非法建设的龚集居水厂。为了这一天的到来,当地居民等了长达6年之久。

  当地细心的村民注意到,此前8月2日下午2时,响水县运河自来水有限公司对运河镇供水管网进行切换,非法运行长达6年之久的龚集居水厂正式关闭,停止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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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下雨,拆除工作受到了一点影响。”8月10日,负责小水厂拆除任务的龚集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龚成路告诉记者,目前水厂的门窗都已经拆除,等天气好了,就先把电线拔掉,拆除只需天把时间,拆除后将进行复垦。

  龚集居水厂是2013年3月龚爱光擅自占用龚集居委会集体土地847平方米建设的, 采集地下水向镇上部分居民提供用水服务。2014年1月,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847平方米土地,限其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93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3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25419元。然而,龚集居水厂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并由此拉开了长达6年之久的拉锯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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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11日,龚集居水厂提起行政诉讼,将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遭到败诉,再上诉,再驳回,此后便拒不履行,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2017年9月4日,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向射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获得同意,但水厂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法定义务。2018年8月28日,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向响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射阳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即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执行过程中,龚集居水厂负责人龚爱光声称水厂尚在运营中,为镇上2000余户居民供水。鉴于强制执行水厂所涉及的社会问题,响水法院将该案的案情向县委政法委予以汇报,经县委政法委组织法院以及运河镇、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会办后,形成了一致意见,责成运河镇政府妥善解决好2000户居民的用水问题后,再对本案强制执行。2019年1月16日,响水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苏0921执2471号执行裁定书,对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响水县运河镇龚集居水厂作出了终结执行程序。

  当地知情人士透露,龚集居水厂关闭乃至拆除,跟前段时间媒体关注和近期国家加大对违法占地建房整治有关,并且将此举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不得不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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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文《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持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求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时隔一周后,8月8日,响水县县长郭超召集有关人员专题研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求积极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对前期督查整改情况认真回头看,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工作清单,实行销号管理,严厉打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严明纪律,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动真碰硬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杜绝虚假整治,严厉查处监管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强化整改问责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一个非法的小水厂,在响水曾一度成了“难啃的骨头”。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法院的判决、江苏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的多次批示督办、相关领导的坐阵协调等都没能彻底解决问题,这些“怪现象”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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