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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泰达置业有限公司一项目挖出文物仍不停工 文物部门:已立案查处,罚款30万元

发布时间:2020-06-12 08:50:5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朱殿平  |   责任编辑:DH020
“关于泰州泰达置业有限公司一项目现场挖出文物却未停工”的最新处理意见。“我们已经对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初步意见是对企业处以30万元的罚款。”

  相关报道:泰州一项目挖出文物仍不停工?当地回应:施工不在考古勘探范围内

  “我们已经对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初步意见是对企业处以30万元的罚款。”10日下午,江苏省泰州市文物局副局长黄正良向人民网通报“关于泰州泰达置业有限公司一项目现场挖出文物却未停工”的最新处理意见。据悉,此次立案查处主要是针对企业施工前未按规定进行考古申报,以及在文物部门出具批复意见前擅自复工两项违规行为。

  4月17日,有泰州市民反映,该市海陵区中骏世界城建设工地施工时,挖掘到了文物;4月25日,泰州市文物局下发了书面暂时停工通知书;4月29日,江苏省文物局下达了同意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批复。根据泰州市文物局下发的《暂时停工通知》要求:在江苏省文物局给出明确意见前不得复工。但据媒体报道,在此期间,这处建设工地一直没有停工。甚至在考古单位无锡市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研究所(以下简称:无锡考古所)进场后,项目一直处于“边考古勘探、边施工”的状态。

  6月8日,黄正良首次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项目确实存在复工情况,但是企业的施工范围不在考古勘探范围内。黄正良称,该项目总面积7万平米,无锡考古所对现场约4万平米范围进行了考古调查勘探,施工范围实际上并不在考古勘探范围内,另经文物部门现场勘探,认为该地块内已不存在已经探明的需要保护的文物遗存。

  根据《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规定,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应当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开工前),需要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考古调查、勘探,而泰州泰达置业有限公司在施工前并未申请考古调查。对此,6月8日,泰州市文物局给出的处理意见为“责令改正”,并要求施工方停工、保护现场,向省厅提出考古申报。

  时隔两天后,泰州市文物局处理意见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当时主要应该还是从工作的角度来理解。从执法的层面讲,你违法违规行为肯定是要查处,从工作的层面讲,我是要求他改正,应该说不会冲突。”6月10日,再次接受人民网采访时,黄正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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