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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巨头胜科集团长期偷排废水、废物进长江 被开出5.2亿元巨额罚单

发布时间:2020-01-09 10:29:10  |   来源:中国财经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0
1月6日,南京市中院宣布,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有组织地将废水、危险废物等排入长江,被判总额为5.2亿元的罚金及赔偿费用。相关人等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一年至六年有期徒刑。

  国际能源环保巨头胜科工业集团在南京被开出巨额罚单。1月6日,南京市中院宣布,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有组织地将废水、危险废物等排入长江,被判总额为5.2亿元的罚金及赔偿费用。相关人等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一年至六年有期徒刑。

  据介绍,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18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在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未运行的情况下,多次接收排污企业的高浓度废水,并利用暗管违法排放;人为篡改在线监测仪器数据,逃避环保部门监管,致使二期废水处理系统长期超标排放污水。经鉴定,上述非法排放的废水、污泥、危险废物均排放到长江,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达2.5亿元。

  被告人郑某作为该公司总经理,明知运行部经理浦某等人实施上述污染环境行为,未加以制止或者及时采取措施,而是予以默许、纵容。被告人浦某、李某及其他被告人作为公司部门经理、班长、主管等人员,分别组织、参与实施偷排废水、污泥、危险废物等犯罪行为。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依法公开对被告公司及12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五千万元。被告人郑某等12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百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罚金。被告单位某污水处理公司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禁止被告人金某等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被告人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南京检察机关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该污水处理公司赔偿4.7亿元环境修复费用,获得法院支持。该笔赔偿的环境修复费用加上5000万元的罚金,成为全国法院对污染环境“开出”的“最严厉罚单”。

  胜科集团是国际能源、环保行业巨头。其水务、电力业务遍布中国多个省级地区。据胜科集团官网介绍,胜科目前在中国运营约20项能源和水务设施,遍布重庆、河北、内蒙古、江苏、福建、山西、黑龙江、辽宁以及上海等地。

  在南京,其水务处理中心奠基于江心洲,占地面积34183平方米。当其奠基时,胜科工业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邓健辉曾介绍说:“全球环境日益恶化,水资源短缺及日渐严格的水质标准导致全球对水处理创新解决方案的需求日益强烈。胜科希望把南京国际水务中心打造为生态系统,吸引国际水务公司及科研机构入驻。我们相信这会促进创新水务技术的发展和商业化,使这些新技术适合应用于中国和国际水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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