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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发、虚报减煤数据被通报 市委常委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9-12-28 09:20:27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20
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垦和建设问题突出,保护区内农业种植、渔业养殖面积达7000多亩,导致焦北滩、焦西滩约80%的江滩湿地被损毁。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10月17日正式向江苏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并同步移交7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娄勤俭明确指出,“回头看”是为了更好地“向前走”,全省上下一定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问责,主动改、坚决改、彻底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不断开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省长吴政隆强调,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既要切实可行,又要一抓到底,说到做到,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塞责”,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119人进行问责。其中,省管干部12人(厅级干部6人),处级(不含处级省管干部)27人,科级及以下69人,国有企业人员11人;党纪政务处分82人,诫勉谈话37人。现将有关典型案例处理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发问题

  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垦和建设问题突出,保护区内农业种植、渔业养殖面积达7000多亩,导致焦北滩、焦西滩约80%的江滩湿地被损毁。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后,镇江市仍继续违规开垦约1400亩江滩湿地,镇江市文旅集团在保护区缓冲区及实验区内擅自违法建设旅游项目,侵占保护区150余亩。

  根据查明事实,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8名责任人予以问责。其中,给予镇江市副市长曹丽虹政务警告处分;给予镇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马国进党内警告处分,对镇江市农业农村局副调研员陈生荣诫勉谈话,给予镇江市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姚伟民政务警告处分;给予镇江市发改委原农经处处长唐艺荣行政警告处分;对镇江市文旅集团董事长陈兵诫勉谈话。

  大气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企业虚报减煤数据情况普遍,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代填代报企业虚假耗煤量统计数据。2017年仅徐州、镇江等市虚假减煤量合计高达500余万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减煤工作牵头部门工作不严不实。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要求2017年5月底前完成焦化行业问题整改,但是直至“回头看”进驻时仅1家完成整改,原徐州市经信委虽多次检查企业停限产情况,但查而不处,放任不管。镇江市重污染企业搬迁承诺长期不落实,工业企业及扬尘污染等问题突出,2018年1-5月镇江市PM2.5浓度同比上升12%。常州市中天钢铁2台75平方米烧结机直到2018年6月仍在违规生产。

  根据查明事实,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29名责任人予以问责。其中,对省能源局副局长、省发改委办公室主任戚玉松诫勉谈话;给予徐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徐东海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徐州市工信局副调研员李中玲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徐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陈志伟党内警告处分;对镇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裔玉乾诫勉谈话,对丹徒区委书记张映桥诫勉谈话,对镇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刘祥生、镇江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江苏省统计局镇江调查局局长王燕文诫勉谈话,给予镇江市交通局副局长夏军政务警告处分,给予镇江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陈频智党内警告处分;对常州市武进区副区长徐治国诫勉谈话,给予武进区工信局副局长周法根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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