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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湖滨新区、经济开发区多家环境违法企业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9-12-05 10:37:08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黄启源  |   责任编辑:DH020
宿迁清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广告喷绘经营活动,该公司广告设备加工项目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2000元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公示了一批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涉及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等辖区内企业。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的处罚内容显示,2019年7月20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宿迁清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广告喷绘经营活动,该公司广告设备加工项目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2000元罚款。

  2019年8月3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对宿迁市桓洪家具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板式家具时存在粉尘飘落产生环境污染问题,对其处5000元罚款。

  2019年9月7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对宿迁市宇石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露天喷漆、油漆桶未密闭行为进行调查,发现其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也未进行立项备案,其喷漆工段的操作工人、原料、设备都是由委外的施工队提供,对其处2500元罚款。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处2万元罚款。

  人民网注意到,今年11月22日,江苏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宿迁市委、市政府反馈了今年5月17日至6月15日对宿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督查意见。督察指出,宿迁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生态保护存在突出短板,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发展与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生态大公园”建设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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