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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年多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583件

发布时间:2019-09-11 09:12:47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姚雪青  |   责任编辑:许蓉
记者10日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7年至2019年6月份,江苏省三级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583件,其中提出抗诉25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53件,提出检察建议213件,共涉及金额19.11亿

  记者10日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7年至2019年6月份,江苏省三级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583件,其中提出抗诉25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53件,提出检察建议213件,共涉及金额19.11亿元,移送犯罪线索236件291人。其中,办理了扬州某医院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刘某等人与某破产企业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等一批典型案件。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发现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责任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常常出现当事人通过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仲裁、债权公证、公示催告、司法确认等虚假诉讼行为。司法实践中,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当事人之间缺乏实质性对抗,多以调解方式结案;二是当事人之间往往存在着亲属、朋友、同学等特殊关系;三是串案、窝案较多;四是有时会有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参与;五是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司法机关难以发现。

  调查核实,是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的重要手段。一方面,注重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及寻求外部协作配合。检察机关通过采用上下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及刑民部门一体化协作机制,同时与公安机关等加强配合,整合司法资源,有效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另一方面,注重深挖虚假诉讼背后的违法犯罪问题,扩大“战果”。

  针对虚假诉讼,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检察监督的多种手段,打好组合拳,实现“办理一案、多点开花”的局面。具体来说就是:对涉及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对涉及到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秩序中的问题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对虚假诉讼当事人建议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处罚;对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并加强跟踪,以刑事打击提升监督质效。

  此外,检察机关强化与法院、公安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等的配合,通过整合司法资源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早在2013年6月,江苏省公检法司四家单位就联合会签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为全省司法机关联合打击虚假诉讼提供了指导规范和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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