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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南一乡镇财政分局科长挪用公款3000多万

发布时间:2019-07-19 13:52:05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左飞 王晓宇  |   责任编辑:DH020
苏某在担任灌南县某乡镇财政分局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两次挪用公款共计2999万元转存至银行个人定期储蓄账户,非法获取利息共计23027.3元;擅自挪用公款627071.39元

  一名小小的乡镇财政分局的科长苏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挪用公款3000多万元,用于转入个人账户获取利息、偿还贷款以及借给他人进行盈利活动。另外,苏某还虚开发票报销,侵吞公款50余万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由连云港市灌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苏某挪用公款、贪污案一审宣判,苏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4月20日至7月16日,被告人苏某在担任灌南县某乡镇财政分局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两次挪用公款共计2999万元转存至银行个人定期储蓄账户,非法获取利息共计23027.3元;擅自挪用公款627071.39元,用于归还个人欠款、银行贷款、借给他人进行盈利活动。另外,2012年3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苏某在负责加油卡充值报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报销等手段,贪污公款503105.38元。

  近日,灌南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苏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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