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舆情 > 江苏舆情 > 正文

舆情追踪│民企老板“被保险”“被股东”所用身份证均属伪造

发布时间:2019-06-18 17:27:34  |   来源:新华报业网  |   作者:丁亚鹏  |   责任编辑:DH020
南京市高淳区民营企业老板孔红兵连续被爆出“被保险”、“被股东”的离奇事件,经南京市公安局相关人士查询,孔红兵未有补办过身份证的记录,现持有的身份证是真实有效的。

  “被保险”、“被股东”,均源于个人居民身份证被盗用。而身份证被证明是彻头彻尾的伪造证件时,保险公司和工商登记机关是怎么审核把关的,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南京高淳民企老板孔红兵的遭遇耐人寻味。

  南京市高淳区民营企业老板孔红兵连续被爆出“被保险”、“被股东”的离奇事件,引起江苏舆情观察的持续关注。5月1日,孔红兵代理律师再次向交汇点记者报料,经鉴定,孔红兵“被保险”、“被股东”所使用的身份证均属伪造,且两张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与合法身份证均有明显出入,给案件陡添几分不同寻常的色彩。经南京市公安局相关人士查询,孔红兵未有补办过身份证的记录,现持有的身份证是真实有效的。

  2012年7月16日成立的江苏唐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唐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工商内档中“股东”孔红兵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显示有效期为“200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6日”。

舆情追踪│民企老板“被保险”“被股东”所用身份证均属伪造

孔红兵“被股东”工商登记材料中的伪造个人居民身份证。

舆情追踪│民企老板“被保险”“被股东”所用身份证均属伪造

孔红兵“被保险”合同中的伪造个人居民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孔红兵办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其签发时间是2006年7月18日,当时其已经32周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第三种情形,即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其手中持有身份证符合这个有效期。而“被股东”中的个人身份证有效期限仅10年,明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对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的要求,属伪造和无效证件。

  在2016年孔红兵出示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国寿鑫福一生二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险合同中,孔红兵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显示有效期为“2011年11月21日至2031年11月21日”。

  南京市公安局相关户籍民警告诉交汇点记者,如果孔红兵这张身份证有效的话,孔红兵手持的有效期2006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8日居民身份证就自动失效,事实上,孔红兵手中这张居民身份证仍然有效。5月4日,在舆人见证下,孔红兵用其身份证在南京南站刷脸顺利通过闸口,证明其是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因此,其“被保险”所用的居民身份证显然是伪造的。

舆情追踪│民企老板“被保险”“被股东”所用身份证均属伪造

孔红兵在南京南站用个人身份证刷脸通过检票闸口。丁亚鹏摄

舆情追踪│民企老板“被保险”“被股东”所用身份证均属伪造

孔红兵展示用个人居民身份证买到的火车票。丁亚鹏摄

  孔红兵告诉交汇点记者,自2006年领取二代居民身份证后,一直使用至今,从未挂失和补办过。那么,到底是谁伪造了孔红兵的身份证呢?

  更具讽刺意味的,在孔红兵“被股东”工商登记资料里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居然盖了“该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提交人:任俊杰2015年10月21日”字样的印戳。“现在来看,这个与原件一致是与假证件一致吧。”孔红兵气愤地说,这样拙劣、低级的造假行为,无论当地公安机关,还是相关部门,只要对居民身份证进行读卡验证,就不难辨别出证件真伪。事实上,这样的拙劣造假的证件,一路绿灯,无人提出疑问,颇令人困惑和费解。

  人们不禁令人发问:工商注册登记机关对注册资料到底是如何审核把关的?虚假居民身份证一路绿灯,给孔红兵带来的困扰,究竟应由谁来承担?舆人将继续予以关注。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