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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海安锦盛花苑购房遭遇离奇事件 莫名被上海庭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收取团购费

发布时间:2019-05-21 15:49:20  |   来源:南通日报  |   作者:周朝晖  |   责任编辑:DH012
王先生在位于海安市李堡镇的锦盛花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说好的首付款为33.4万元,发票开出来却是21.4万元,12万元被中介上海庭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划走了,怎么回事?

  去售楼处购房,正巧遇上了中介,紧接着被收取12万元“团购费”。可是,事后开发商不承认收取了这笔钱。接到消费者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后,5月20日下午本报记者采访了涉事中介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却表示已退款12万元“信息服务费”给王先生,可王先生说他一分钱也没收到。

小伙海安锦盛花苑购房遭遇离奇事件 莫名被上海庭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收取团购费

  河南小伙海安购房

  合同价格前后不一

  今年27岁的王先生是河南驻马店人,在上海一家医院从事医疗工作。

  “去年10月11日,我在位于海安市李堡镇的锦盛花苑购买了一套位于四楼、面积为113平方米的商品房,”5月20日下午,王先生向我们介绍说,“看合同之前说好实际支付33.4万元,房贷30万元,总价为63.4万元。没想到,付完首付后,我才发现购房合同上的总房价,居然不是63.4万元!”

  王先生介绍,开发商出示的合同上,总价变成51.4万元;当时,他们确认我的首付款为33.4万元,结果发票开出来的数字却是21.4万元;我问为什么不对?他们说会另行给我开收据,可是,拿到收据后我一看,收据抬头竟是一家地产公司的名字。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12万元转给了中介

  多次沟通却没结果

  那么,王先生取得的发票上,莫名其妙少掉的12万元,到底去了哪儿呢?

  王先生进一步追查后了解到,发票上没开具的12万元,开发商说是“团购费”;可收据上却标示为“综合服务费”。

  再深入调查,王先生随后查到这12万元已经转入了一家名为“上海庭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中介公司的账户。

  这就怪了,所有的购房程序都是在售楼处完成,最后为何却是中介人员在售楼?王先生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提出索要被中介方拿走的12万元。

  为了这12万元,王先生多次和开发商以及中介公司进行沟通,遗憾的是,一直没有结果。

  中介表示钱已退还

  购房者要依法维权

  “中介人员既然出现在售楼处,那么,他们肯定是合作关系,并且,这中间被中介划拨走的12万元,到底是不是首付款,其实他们心中很清楚,只有我当时并不知情,因为开发商和中介都向我隐瞒了实情,没有告知真相。”5月20日下午,王先生向我们介绍说。

  掌握相关证据和实情后,王先生向南通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海安市住建局进行投诉。

  我们接到王先生反映的有关情况后,首先联系了涉事的上海庭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英,黄英方解释这件事她并不清楚,具体经办人是一位姓张的先生。

  “没‘团购费’这一说,当时收取的是‘信息服务费’,已经退给他了。”经办人张先生介绍。

  “我没收到中介退回的12万元。”王先生对此说法予以驳斥,“我仍在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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