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舆情 > 江苏舆情 > 正文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一项目工地发生事故 致1人死亡

发布时间:2019-05-10 19:55:46  |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沈洁  |   责任编辑:DH020
2019年5月7日下午15时左右,由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扬州市江都区NO2011G14地块(荣华)房地产开发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关于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关于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显示:2019年5月7日下午15时左右,由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扬州市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扬州市江都区NO2011G14地块(荣华)房地产开发项目1#-3#、5#-7#楼,地库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 NO2011G14地块(荣华)房地产开发项目1#-3#、5#-7#楼,地库项目

  事故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建都路科技创投园

  事故时间:2019年5月7日下午15时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扬州亚太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沈东

  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二平

  项目经理:沙金月

  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名称:江苏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曙东

  项目经理:朱艳苏

  监理单位名称:扬州市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民

  项目总监:邓勇刚

  事故概况:

  2019年5月7日下午15时左右,由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扬州市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扬州市江都区NO2011G14地块(荣华)房地产开发项目1#-3#、5#-7#楼,地库项目工地,在安装桩机设备过程中,桩机上方的铁葫芦坠落砸中1名安装工人(男,45岁,安徽亳州市人),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