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关于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显示:2019年5月7日下午15时左右,由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扬州市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扬州市江都区NO2011G14地块(荣华)房地产开发项目1#-3#、5#-7#楼,地库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 NO2011G14地块(荣华)房地产开发项目1#-3#、5#-7#楼,地库项目
事故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建都路科技创投园
事故时间:2019年5月7日下午15时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扬州亚太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沈东
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二平
项目经理:沙金月
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名称:江苏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曙东
项目经理:朱艳苏
监理单位名称:扬州市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民
项目总监:邓勇刚
事故概况:
2019年5月7日下午15时左右,由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扬州市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扬州市江都区NO2011G14地块(荣华)房地产开发项目1#-3#、5#-7#楼,地库项目工地,在安装桩机设备过程中,桩机上方的铁葫芦坠落砸中1名安装工人(男,45岁,安徽亳州市人),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