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昨日通报2014年1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时披露,江苏盱眙欧亚水泥有限公司存在“无环保手续,未批先建,违法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建议依法对其违法问题进行处罚。记者从盱眙县环保局了解到,当地环保部门已勒令该企业在1月初停产整顿,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这家水泥生产企业位于盱眙县河桥镇龙泉村,公司成立于2009年09月1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据附近村民反映,该厂一直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多年来也始终未取得环评手续。环保部在通报中也提及,“企业堆场露天堆放,无防风抑尘措施”。
盱眙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水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最小为300米,由于此前周边居民区未能拆迁到位,以致于项目始终未获得环评;目前,该公司已对露天堆场进行改造,周边拆迁工作也已经完成,企业已向江苏省环保厅申请环评,审批手续还在进行中。该负责人表示,在其通过环评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