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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严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18-02-06 15:45:28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璩介力  |   责任编辑:高健
春节前夕,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为有效杜绝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昨天苏州市安委办发文明确从即日起至3月5日,苏州

  春节前夕,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为有效杜绝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昨天苏州市安委办发文明确从即日起至3月5日,苏州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组成联合检查执法组,对各地开展烟花爆竹旺季监管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开展专题安全检查执法工作。

  市安委办要求,要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督检查执法,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点和非法产品要追查产品来源,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对合法经营单位从事非法活动的,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于经营运输行为,市安委办要求,要严格控制经营企业仓库、零售场所内烟花爆竹存放的品种、数量,

  严防零售单位从事批发活动和私设仓库等情况。对未张贴标识码登记流向,向烟花爆竹零售点及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的批发企业,由安监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无证运输、非危险品运输车运输、违反许可事项运输和不按规定回交核销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予以查处。

  市安委办要求,落实燃放安全管理和禁放规定。各地要切实加强焰火晚会等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燃放作业方案的安全审查,督促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要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区的管理;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禁限放区域的巡逻执法力度,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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