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如果这三人真的是在上夜班,那单位为什么不早点大大方方地公之于众呢?长期值夜班绝对是一件辛苦的事,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甚至应该和值白班的同事们轮岗,但为何一直秘而不宣,直到有人举报才“抖”出实情呢?这是不是太不正常了?还有,按照该管理所负责人的说法,这3人一周来单位汇报一次,平时如果发现问题可及时电话联系,既然每周都需要来单位汇报情况,为什么其它职工一点也不知情呢?两年多来他们打了多少个电话汇报工作?都是打给谁的?什么时间打的呢?
根据绿化管理所负责人的介绍,这3人值夜班的平均上班时间是5小时,也不用到单位报到,按照划片区管理,每名值夜班人员负责各自片区夜间巡查。至于这些人到底有没有真的履行工作职责,由于没有人监管,谁也不知道。这样的工作模式,上班可来可不来,完全处于失控状态,与吃空饷何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