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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盐都建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评价体系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8-12-04 16:41:07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胥国海  |   责任编辑:许蓉
为提升土地节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我区出台《关于建立全区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评价体系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工业企业亩

  为提升土地节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我区出台《关于建立全区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评价体系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进行评价,运用差别化政策激励企业提高亩均税收。

  《意见》明确,从2019年度开始,每年对全区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进行评价。按照亩均税收15万元以上、5~15万元、2~5万元、2万元以下四个标准,从高到低确定亩均税收A、B、C、D四档工业企业,并结合企业争星创优、销售税收、安全环保等情况综合确定企业的评价档次。 《意见》还明确,对被评价为亩均税收A、B、C、D四档的企业,2019年度开始实行差别化的资金奖补、融资担保和用地保障政策。新上项目用地坚持有保有压,A档企业优先保障项目新增用地,B档企业经论证后审慎供地,C档企业原则上不予新增供地,D档企业通过转型提升、合并重组、劝退转让等方式清理盘活用地,直至依法收回土地。

  《意见》规定,鼓励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单宗面积小于22.5亩或设备投资不足2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安排进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生产。鼓励企业“零用地”技改扩能,确需新增用地的要通过项目评审。区国土部门牵头实施闲置土地清理盘活专项行动,2019年重点清理提升亩均税收2万元以下工业企业,2020年重点清理提升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工业企业。力争到2022年底,全区工业园区和企业的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全部得到清理盘活,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均达5万元以上。

  为确保工作实效,《意见》规定成立全区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将各镇(街道)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实绩列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考评指标,作为全区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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