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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公开审理诈骗案

发布时间:2018-08-13 14:14:24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于颖  |   责任编辑:秦玉莹
月9日上午,扬中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该案采用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由扬中法院岳益民院长担任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和系统随机抽取的四名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扬中市

  8月9日上午,扬中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该案采用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由扬中法院岳益民院长担任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和系统随机抽取的四名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扬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卫群出庭支持公诉。这是自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扬中法院首例适用“3+4”(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大合议庭模式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即“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因被告人王某某诈骗一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扬中法院决定由3名员额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前,4名人民陪审员认真阅卷,熟悉了该案案情及相关法律条文。庭审过程中,陪审员依法参与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依法参与合议庭评议,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

  合议庭审理查明, 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王某某虚构给自己供职的银行冲业绩的事实,将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C5网络交易平台的充值二维码发给被害人直接支付,供自己在该平台消费,共诈骗作案29起,应承担犯罪金额合计人民币一百余万元。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庭审结束后,扬中法院随即召开以“打击预防并举,遏制诈骗犯罪”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办公室主任王波主持,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施桂芳出席发布会。发布会上,施桂芳向参会的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人详细介绍了扬中法院2017年以来诈骗案件审理情况,并就此类案件的主要特征进行分析。

  随后,施桂芳现场通报三起典型案例,希望通过具体案例中揭露的诈骗手段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诈骗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就下阶段如何打击预防诈骗犯罪,王波表示要加强配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要源头预防,突出遏制和防范重点;要加强宣传,提高公众防范能力,努力实现打击与预防并举,真正减少诈骗犯罪的发生,切实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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