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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教育局出台意见 严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发布时间:2018-05-15 13:37:28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俞华  |   责任编辑:杜维一
近来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利益联系。那么,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要不要管?11日,无锡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健全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机制的意见》

  近来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利益联系。那么,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要不要管?11日,无锡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健全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机制的意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突出问题。

  锡城一家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向记者反映,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并非个例,“打着聘请了知名学校在职教师的旗号吸引学生报名,成为业内的‘潜规则’。”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此举严重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造成了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破坏教育的公平正义等恶劣的负面影响。

  《意见》提出,在建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常态自查机制的同时,把治理有偿补课与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形成治理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要坚持有案必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予以开除处分。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违规教师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绩效奖励全部扣发、下一年度岗位津贴按50%发放、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三年内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教师资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直至取消资格等处理。对每一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查处结果,在县级以上范围通报。

  此外,《意见》 要求所有中小学在职教师必须签订《中小学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引导教师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坚决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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