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做群众的贴心人 记区人民检察院申诉科科长夏文军

发布时间:2016-07-06 07:46:22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方芳  |   责任编辑:杜维一
2010年,夏文军任职该院控告申诉科,并于2015年担任该科科长,其间,他的工作一直是与群众打交道,处理各类诉求。在岗6年,他创下了接待群众来访248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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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夏文军从苏州大学法学院毕业后,考入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2010年,夏文军任职该院控告申诉科,并于2015年担任该科科长,其间,他的工作一直是与群众打交道,处理各类诉求。在岗6年,他创下了接待群众来访248批次,办理群众来信375件的新纪录。

  当得了“出气筒” 赢得了群众心

  “做群众工作,首先要学会倾听。”夏文军说,在来访群众中,有些人是带着怨气和怒气,只有让他们讲完,抓住他们话语中的关键点,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7月18日,王某身披写着“冤”字的硬纸板,走进区检察院。他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既不道歉,也不赔偿,导致他的生活陷入困境。

  王某情绪激动,夏文军则耐心地听他述说。

  当王某提出一定要见检察长时,夏文军真诚地把他带到检察长办公室门口,告诉他检察长恰好外出开会了,可以预约见面。

  得知这一情况后,区检察院检察长朱文瑞利用开会间隙,从苏州赶回吴江,当面听取王某反映情况,并陪王某吃了午饭。

  想着自己的大吵大闹,再想着始终不发脾气的夏文军,王某的心情舒缓了许多。

  后来,王某每次到区检察院,夏文军都热情接待。同时,夏文军与公安机关密切联系,督促犯罪嫌疑人筹集了7万元的赔偿款。针对王某的实际困难,夏文军又主动帮助他申请了两万元的救助金。

  看到自己的后续治疗费用有着落了,王某向夏文军竖起了大拇指。

  “主动救助”让被害人感受司法温暖

  2014年1月,未婚的罗某生下一名女婴,但她已有家室的男友并不想要这个孩子。趁着罗某不在,男友竟想用被子把出生40天的女儿闷死。好在抢救及时,孩子才得以幸免。

  案件在区检察院办理期间,夏文军认为可以对被害人进行刑事司法救助。于是,他联系了罗某,让她把相关材料寄过来。然而,一个多星期过去了,夏文军没有收到任何材料。

  于是,夏文军再次联系罗某,对方表示孩子刚出院,自己无法抽身,而且她识字不多,也不会寄信。

  经领导同意,夏文军决定破例上门为罗某办理救助手续。2014年4月7日,夏文军看望了罗某与其女儿,并将自己代写的申请材料交罗某签字。7天后,夏文军再次来到罗某住处,将5000元救助金送至罗某手中。

  “谢谢你们,真的是救了急。”拿着救助金,罗某流下了眼泪。

  当前,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对每起刑事案件都会主动梳理审查。2011年以来,在该院救助的64名被害人中,绝大多数是该院主动发现、主动告知的。同时,该院还简化救助流程,办理期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救助金也通过银行汇款,无需当事人来回奔波。

  “多管闲事”化解兄弟间18年恩怨

  “只要真诚地对待来访群众,他们就会信任你、接受你。”工作中,夏文军用自己的细心和耐心,让控申部门成为区检察院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控申科也已连续两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成为展示吴江检察良好形象的一面明镜。

  2015年初,区检察院出台《关于检察干警包点联系群众管理办法》,采取部门分片包抓、干警定点包联的方式,在全区确定了23个群众工作包保点,直接联系群众开展工作。

  2015年4月20日,夏文军来到自己负责联系的桃源镇检察工作站,在与该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商讨工作时,一对堂兄弟走了进来。

  这对堂兄弟18年来为了争夺一小片土地互不相让,村里和司法所已作多次调解,均未成功,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问夏文军是否可以义务当回“老娘舅”。尽管这已超出夏文军的职责范围,但他没有推托。

  在兄弟两人夹杂着争吵的叙述中,夏文军认为他们之所以反目成仇,归根结底缘于争议土地权属不明。

  调解中,夏文军郑重地告知他们:“根据你们的土地权利证书和国家法律法规,这块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存在归个人所有的可能。”

  看着两人惊讶的表情,夏文军又进一步解释,两人长期使用这片土地,虽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但从法律角度分析,必须以村里的知情同意为前提条件。

  夏文军考虑到兄弟两人既然选择结伴前来,说明还是有和解意愿的。整整一下午,他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努力调解。最终,当事双方同意各让一步。

  随着兄弟两人相继在调解书上签字,这场兄弟间长达18年的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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