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泽行政服务局:可申办12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15-10-16 16:39:12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郗小骥  |   责任编辑:邓岚
10月8日起,公司等12类市场主体申请变更登记需向登记机关交回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原件。盛泽各企业可前往该局行政服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申请办理。

  近日记者从盛泽镇行政服务局了解到,10月8日起,公司等12类市场主体申请变更登记需向登记机关交回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原件。盛泽及其周边地区的各企业可前往该局行政服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申请办理。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现顺利过渡,根据江苏省工商局企业登记指导处指导意见,公司、分公司、外商投资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12类市场主体若需申请变更登记,应向登记机关交回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原件。申请人申明未办理过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市场主体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未办理过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书面申明,并书面承诺,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其中,盛泽及其周边地区的外商投资公司与外商投资分公司如需申请变更登记需前往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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