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今年发放司法救助8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6-12-05 08:12:39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俞文杰  |   责任编辑:DH031
11月28日,柏某和王某走进吴江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救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当得知救助金将直接打入其银行卡时,两人表示感谢,“检察院真的是主动为我们着想,省去了我们很多麻烦”。

  11月28日,柏某和王某走进吴江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救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当得知救助金将直接打入其银行卡时,两人表示感谢,“检察院真的是主动为我们着想,省去了我们很多麻烦”。

  柏某和王某是同事,是同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在一次单位聚会时,他们因琐事被人捅伤,分别造成重伤二级和轻伤二级。伤人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但柏某和王某均认为判决畸轻。11月16日,两人向该院提出刑事申诉,要求检察机关监督。

  接待中,该院控申科检察官助理沈夏明获悉两人为治疗已花费3万余元。由于案发后两人未得到任何赔偿,加上还有后续治疗,这给他们本不宽裕的家庭带来了不小的经济负担。

  经审查,沈夏明受理了两人的刑事申诉,并告知将按规定进行办理。同时,沈夏明表示柏某和王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建议他们提出救助申请,审核通过后会根据伤情得到相应的救助金。

  据悉,该院今年已向9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82000元。工作中,该院强化主动审查,及时梳理被害人严重伤残或者死亡的刑事案件。同时,该院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今年救助了两名强奸案件被害人。

  当前,该院已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简化救助流程、压缩审批环节、细化救助标准。申请救助只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损失材料和贫困证明,身处异地时邮寄相关材料即可。同时,该院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救助金也一律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避免申请人来回奔波。遇到被害人不识字、行走不便等特殊情况时,该院还会主动到被害人及其家属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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