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起到2018年底,我区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记者从区安监局获悉,今年年底前,将重点开展好8项工作。
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9月底前,所有企业与区镇安监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公开承诺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开展安全生产经营建设。
普查企业安全生产。第三季度,所有企业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填写《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落实“一企一档”,10月底前报区镇安监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
配齐安全总监。2016年底前,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人数偏少、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配齐安全总监。其他规模以上企业鼓励配备安全总监。
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四季度,所有企业按照“岗位、班组、车间、企业”分级分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装使用省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自查自报系统”,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
开展安全培训。下半年,所有企业对从业人员组织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组织一次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使其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6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推动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深化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
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企业,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严重职业病危害和冶金企业,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制试点工作。
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力争在本行业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内容完整清晰、具有推广价值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