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公积金政策 你问我答系列之十四

发布时间:2015-12-18 10:14:42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潘赟  |   责任编辑:郑培西
东太湖论坛有网友:本人公积金账户每月委托提取后均有结余,是否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否可以将公积金账户结余的钱提前偿还部分商贷本金?

吴江:公积金政策 你问我答系列之十四

  东太湖论坛网友“建行吴江分行”:本人公积金账户每月委托提取后均有结余,是否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否可以将公积金账户结余的钱提前偿还部分商贷本金?

  答:商业贷款不可转成公积金贷款。您可去有关贷款银行提高每月还款额,这样的话,每月委托扣款额也会相应提高。或您可提前偿还部分商贷本金,公积金余额则会在次月转入您还贷银行卡。

  东太湖论坛网友chowld:丈夫公积金账户余额183000元,月存3800元;妻子公积金账户余额14200元,月存486元,首套房,房价总额130万元左右,请问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谢谢!

  答:您好!由于不清楚您的年龄,无法测算您的贷款年限。目前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70万元,可贷额度提供以下两种计算方法,由借款申请人选择:

  (一)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二)按还款能力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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