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自来水价格本月开始调整

发布时间:2016-12-15 08:10:52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刘立平  |   责任编辑:DH001
记者昨天从吴江区物价局获悉,从本月开始,自来水价格正式调整。调整后,居民用水第一阶梯基本水价每立方米上调0.15元,并征收0.1元的水资源费;非居民和特

  记者昨天从吴江区物价局获悉,从本月开始,自来水价格正式调整。调整后,居民用水第一阶梯基本水价每立方米上调0.15元,并征收0.1元的水资源费;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的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上调0.3元。

  此次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是去年居民阶梯水价改革方案的第二步。根据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区在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实行阶梯价格制度。方案还明确,计划在2016年择机将居民基本水价上调,并征收水资源费。

  从本月开始的新一轮水价调整,实施范围为吴江区实行区域供水的所有用户。居民阶梯用水制度的实施范围为吴江区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对于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实施阶梯水价,按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

  本次调整分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调整基本水价,并征收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的基本水价每立方米上调0.15元,第二阶梯每立方米上调0.23元,第三阶梯每立方米上调0.45元。另外,征收居民生活用水水资源费,标准为每立方米0.1元。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基本水价,每立方米上调0.05元。

  另一方面,调整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每立方米上调0.3元。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暂不作调整。

  调整分为两个阶段来实施。

  第一阶段,居民生活用水的基本水价,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2016年度居民第一阶梯用水价格,从12月1日起按照新调整的价格执行;2016年度居民第二、第三阶梯用水价格,仍按照原阶梯价格执行。从2017年1月1日起,居民用水全面执行新的阶梯价格。

  第二阶段,非居民、特种行业用水的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价格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户均年用水量0—216立方米),基本水价从每立方米1.66元上调至1.81元,征收水资源费每立方米0.1元,总水价从每立方米3元上调为3.25元,涨0.25元。

  居民生活用水第二阶梯(户均年用水量216—300立方米)总水价从每立方米3.83元上调为4.16元。第三阶梯(户均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总水价从每立方米6.32元上调为6.87元。

  非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从每立方米2.26元上调为2.31元,污水处理费从每立方米1.3元上调为1.6元,总水价从每立方米3.8元上调为4.15元。

  特种行业用水基本水价从每立方米3.66元上调为3.71元,污水处理费从每立方米1.6元上调为1.9元,总水价从每立方米5.5元上调为5.85元。

  水价调整后,吴江区居民生活用水仍比苏州市区的水价每立方米便宜0.2元。同时,水价中各规费的收费标准,低于省有关文件要求或处于最低标准。对低保和享受低保同等待遇的特困职工家庭,继续实行水价补贴,保持现行的每户每月20元补贴不变。

  据吴江华衍水务统计,吴江处于第一阶梯用水量的居民用户,占到了全区总用水户的89%,第二、第三阶梯分别占6%、5%。今年1到11月,吴江居民家庭平均每月每户用水8.6立方米。以此推算,价格调整后,平均每户家庭每月多缴2.15元,一年多缴25.8元。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水费调整带来的开支增长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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