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车购税新政实施首月 减免税款809万元

发布时间:2015-11-05 08:14:47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李伟  |   责任编辑:顾晶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记者昨天从吴江国税局了解到,车辆购置税新政实施一个月来,我区共对3216辆车征税,其中符合减半征收条件的乘用车1656辆,减免税款809万元。

  车购税新政明确,今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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