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560人落户吴江 同比增44.77%

发布时间:2015-01-30 17:27:07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黄明娟  |   责任编辑:叶露
2014年,共有3560人迁入吴江,享受到了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红利。新《办法》在修改年限限制、取消条件限制、降低门槛限制、调整区域限制等四个方面有所突破。

  2013年底,新《苏州市吴江区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取消了部分迁入限制,降低部分迁入门槛。昨天,记者从区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获悉,2014年,共有3560人迁入吴江,享受到了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红利。

  新《办法》在修改年限限制、取消条件限制、降低门槛限制、调整区域限制等四个方面有所突破。据统计,去年迁入吴江的人中,通过简化手续迁入的主要集中在购房、夫妻投靠两大类,占总迁入量的83.79%,其中通过夫妻投靠迁入吴江的有1890人,通过购房迁入的有1093人。“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的迁入条件限制被取消(不包括年老父母投靠子女)、原户籍制度“结婚满2年后,需投靠的外市城镇无业或农村配偶”中“2年”这一条件限制被取消后,有迁入需求的市民迁入吴江更加便利了。据统计,2013年,共有2459人落户吴江,门槛放低后,2014年落户吴江的人数同比增加了44.77%。

  区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民警朱莉告诉记者,吴江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加快,使不少外地人产生了落户吴江的想法,户籍准入制度的放宽,为他们敞开了乐居吴江的大门。去年4月,吴江还对户籍迁移申请登记流程进行了简化,如通过投资经商迁入吴江的,原需提供的土地证、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经营场所有效证明等材料无需再提供,夫妻投靠则免去了配偶工作状况证明、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的提供。

  结合日常受理的户籍迁移业务,朱莉提醒广大有迁移需求的人,涉及需要提供社保参保证明的,应为申请人从申请之日起,连续3年缴纳的参保证明。“有些人申请户籍迁移后,工作有所变动,社保缴纳没有延续性,我们提醒申请人,换工作时应让新单位续缴社保,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朱莉表示,这是申请户籍迁移过程中遇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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