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对“酒驾”保持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6-11-30 09:16:06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史光  |   责任编辑:DH031
11月16日晚,在松陵城区双板桥路与仲英大道路口,市民李某驾驶一辆小轿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李某吹气酒精含量为94mg 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11月16日晚,在松陵城区双板桥路与仲英大道路口,市民李某驾驶一辆小轿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李某吹气酒精含量为9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这是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一个小镜头。

  近年来,酒驾醉驾一直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大主因。酒驾不治,安全难保。为创造吴江城区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11月16日和17日,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两天开展酒驾毒驾集中整治,全区共设检查点18个,出动警力198名,查处饮酒驾驶22起、醉酒驾驶6起。

  数据显示,今年至今,全区交警部门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2万余起,其中,饮酒驾驶692起,醉酒驾驶412起。

  分析研判 在整治上着力

  区交警大队政秘科科长沈佳音告诉记者,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全区各交警中队结合辖区酒驾毒驾违法的规律特点,集中警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突出夜间8:00至10:30和凌晨0时至1:30等重点时段,把警力部署在宾馆、饭店、歌厅、酒吧、餐饮大排档等周边道路,设立临时查缉执勤点,对过往车辆驾驶人逐一检查。

  松陵城区梅石路附近由于饭店较多,属于酒驾违法行为的高发地。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松陵交警中队就安排警力在附近的路口设卡,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据介绍,两天的集中整治行动中,除了查获一些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外,还有一种行为也值得警惕。“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驾驶员吹气酒精含量低于20mg/100ml,尚未达到酒驾的标准。这样的行为存在于那些可能只喝了极少量的酒,且驾驶路程并不远的驾驶员当中。但需要提醒的是,这样存在侥幸心理的行为也是存在较大风险的,驾驶员并不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是酒驾行为,一旦超标,必将受到处罚。”民警告诉记者,对于这样的行为,执勤民警在对驾驶员批评教育后,要求其当晚禁止开车,以避免意外的发生。

  严格执法 在规范上发力

  据了解,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区交警大队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保证每一个行动、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经得起群众的质询、社会的评判和实践的检验。

  首先,教育全体民警要做到执法过程和程序的规范化,做到严格、公正,实现“零投诉”。其次,要求全体民警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着装规定统一着装,并佩带有关证件等警用装备,携带酒精检测仪,严格使用规范用语,文明执勤,规范执法,严谨取证。第三,要求民警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和技巧,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要营造和谐的执法氛围,打造刚柔并济、法德兼容的交警形象。

  事实上,打击酒驾毒驾行为,早已成为吴江交警部门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以吴江开发区交警中队为例,该中队积极将辖区重点路段作为主战场,每周都会通过定时与不定时、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夜查、路口检、路上测,保持依法严查严纠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沈佳音告诉记者,区交警大队要求全体民警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到零容忍,保持整治酒后驾驶常态化,发扬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精神,不给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留侥幸、留缝隙。

  广泛普法 在群治上努力

  随着交警部门打击酒驾毒驾的常态化,“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许多市民在与朋友吃饭时会互相提醒:“开车来的就不喝酒了”,或者是“放心喝,车让人来代驾”。这一喜人的变化,归功于交警部门高密度、高频度的严查严处所起到的震慑作用,也与交警部门多渠道、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密不可分。

  据了解,在日常工作中,交警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 公众号等阵地,及时曝光酒驾、醉驾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交警部门打击酒驾、醉驾的措施及决心,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同时,交警部门还充分利用户外交通安全宣传电子显示屏,全天候滚动播报酒驾醉驾、文明平安出行的警言警句,在广大群众中形成谴责酒驾醉驾、自觉拒绝酒驾醉驾、主动举报酒驾醉驾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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