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少案件新吴江人共同犯罪较多现象的思考 管好孩子的“朋友圈”

发布时间:2016-10-21 08:21:29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徐东升  |   责任编辑:DH00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90%的被告是新吴江人,90%以上的受害者也是新吴江人。”这是2015年《吴江区人民法院涉少案件审判报告》给出的统计结果。一年过去了,这样的情况是否有所改变?记者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90%的被告是新吴江人,90%以上的受害者也是新吴江人。”这是2015年《吴江区人民法院涉少案件审判报告》给出的统计结果。一年过去了,这样的情况是否有所改变?记者最近采访了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少年庭)庭长朱七一,得到的答案是:今年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大幅减少,但犯罪主体和受害人依然以新吴江人为主,特别是共同犯罪的增加,提醒家长要管好孩子的“朋友圈”。

  刑事案件大幅减少仍有隐忧

  “2013年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2件涉及90多人,2014年审结76件涉及95人,2015年审结74件涉及91人,今年上半年共审结14件涉及20人。”朱七一告诉记者,今年以来,青少年犯罪大幅下降,但90%的犯罪人和受害者是新吴江人的结构仍然没有改变,涉少刑事案件主要是三类,分别是盗窃、抢劫和聚众斗殴,但青少年犯罪手段成人化趋势非常明显,今年还出现了诈骗、交通肇事和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现象,特别是共同犯罪较多,要引起家长足够的重视。

  据朱七一介绍,共同犯罪最多的是聚众斗殴,也就是打群架,有时一起案件涉及五六名被告,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发现老乡或者“哥们”被人欺负了,便纠集一伙人去帮着打回来,殊不知这样就触犯了法律。有些孩子在审判现场痛哭流涕,连自己拿着棍子抡没抡到人都说不清楚,但聚众斗殴致人轻伤、轻微伤就构成刑事犯罪,这样的底线碰不得。

  大多未成年新吴江人是随着父母到吴江的,也有一些职业学校、技校的实习生,他们的接触面比较狭窄,一般以老乡和同学为主,因此家长要特别关注孩子的朋友圈。提醒他们和老乡的交往中不要沾染恶习,更不要受到成年人的挑唆,参加聚众斗殴或诈骗等。

  青少年犯罪大多事发“朋友圈”

  朱七一告诉记者,涉少案件共同犯罪特别的原因,是因为很多事情都发生在“朋友圈”内。以今年某镇发生的一起轮奸案为例,几个小年轻在一个公司上班,住在公司的集体宿舍内,一个上初二的老乡女孩经常逃学到他们的宿舍玩,有时夜不归宿家里也不管不问,这样玩来玩去就玩出事了。这起案件有五六名被告,因为性质非常恶劣,他们大多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家长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女孩的行为,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案件。

  在涉少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朱七一还发现,来自离异家庭的被告比较多,要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有的是父母一方死亡,有的是父母离异。这些家长缺少对孩子的关爱,对家庭教育不够重视,有的甚至在孩子受审时还不到现场,不积极配合法庭的帮教。有些孩子仅读到初中甚至没有毕业就走上社会,容易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分辨能力比较低,几个老乡一起吃几次饭、上几次网就变成了“兄弟”,受到成年人的挑唆后,就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也有些中专、职业技术学校向吴江企业输送实习生,平时在校内对学生法律知识宣讲不够,少年庭曾经就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向一所中专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并被对方诚恳采纳。

  形成健康的生活和交友方式

  朱七一告诉记者,今年青少年犯罪大幅减少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几类犯罪“够罪”标准提高,特别是盗窃、诈骗等刑事处罚金额标准大幅提高。今年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法院专门为此召开联席会议,建议公安机关加强行政处罚,给主观恶意不强或初犯、偶犯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建议检察机关推广附条件不起诉。

  朱七一认为,虽然目前对青少年犯罪的处罚尺度有所放宽,但并不代表可以忽视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今年以来,为了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少年庭通过在小学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竞赛及法律展板巡回展等活动,在中学组织模拟法庭活动,在苏信学院开展访谈等互动活动,分不同年龄段普及法律知识。同时,各学校、社区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对于新吴江人家庭,要引导孩子形成健康的生活和交友方式,远离“哥们儿义气”和“酒肉朋友”,不能痴迷于网络游戏,对孩子的教育不能过于专制,也不能过于溺爱。对于已经犯了错误的孩子,要坚持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帮助他们就学、就业,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防止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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