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一女子因合同诈骗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8-31 07:59:42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任鸿葛  |   责任编辑:DH002
春节过后,一名家住盛泽的女子行诈骗之举,虚构有房出售信息骗取他人定金。近日,该女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春节过后,一名家住盛泽的女子行诈骗之举,虚构有房出售信息骗取他人定金。近日,该女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今年4月,沈某无钱还债,在债主的催促中,她动起了邪念,想通过编造售房信息骗些钱用来还债。

  沈某想起去年10月时,她曾到吴江一处热门楼盘看过房子,无意中得知了一名业主的名字及房屋信息。于是,沈某对丈夫说去年她投资购买了一处房产,现在房价涨了,想卖掉。丈夫信以为真,便按照她的要求将售房信息挂到了网站上。

  很快,吴江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联系上沈某,提议帮助她出售房子,沈某同意了。

  该中介公司重新发布了售房信息,没过几天,就有购房者欲购买此房。在中介公司的安排下,4月18日,沈某夫妇和欲购房的王先生夫妇见面洽谈起具体事宜。

  交谈中,沈某详细描述了房子的户型等信息,并以该房是期房、尚未交房无法查看为由,回绝了王先生的看房要求。其间,中介公司提出要看沈某的购房合同,沈某以合同锁在盛泽家中的保险箱内,忘记携带为由推托,并信誓旦旦地保证,过两天一定将合同拿来验证。

  王先生夫妇见沈某夫妇一同前来,没有多想就签了房屋买卖协议。

  协议约定:房屋总价181万元,定金10万元,4月26日办理过户手续。

  为避免再生变数,王先生夫妇当天便通过银行转账交付了定金,定金转到了沈某个人账户中。

  然而到了4月26日,过户手续却没能如约办理。沈某谎称房子因贷款没有还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让王先生再付10万元帮她先还清贷款,王先生便再次转账10万元给了沈某。之后,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又一拖再拖,王先生有了怀疑,要求中介公司打听沈某所卖房产的确切信息,遂发现该处房产并非属于沈某。

  当沈某的谎言被揭穿时,她选择继续忽悠,承诺自己可以想办法找到房主,并在5月23日前履行合同,否则将钱如数退还。

  王先生再次相信了沈某,但等来的却仍是一场空,于是他选择了报警。面对警察,沈某如实交代了犯罪行为。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购房者在交易前一定要认真核实房屋产权信息,避免上当受骗,中介公司也要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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