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提前介入让办案更高效

发布时间:2016-04-06 08:36:01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史光  |   责任编辑:常榕
去年10月,犯罪嫌疑人沈某因涉嫌诈骗,被我区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并于今年2月被抓获归案。在这起案件的办理中,区公安局法制大队提前介入。

  去年10月,犯罪嫌疑人沈某因涉嫌诈骗,被我区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并于今年2月被抓获归案。在这起案件的办理中,区公安局法制大队提前介入,协同办案派出所完成案件的证据收集、追赃、补证等程序,仅用20多天,就完成了对沈某从刑拘到起诉的全部流程。而以往,办理这样一起案件的全部流程则需要两个月左右。

  近年来,区公安局紧紧围绕完善执法全流程管理的目标,以提高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为根本,以推进执法环境建设为保障,以细化执法标准、优化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为关键,扎实推动新形势下公安法制工作新一轮转型升级,有效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数据显示,从2015年至今,全区案件从受理到移送起诉平均用时同比减少30%,派出所执法问题总量同比下降45%,其中开具的执法建议书同比减少24%,检察监督文书同比下降57%,信访投诉同比下降37%。

  主体建设 提高履职能力

  区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陆学明告诉记者,为提高民警依法履职的能力,区公安局始终坚持把执法主体作为根本来抓,一方面加强对法制员在审讯、警察出庭作证、零口供下的调查取证、律师介入后办案技巧等执法办案技能的培训,强化对一线民警的法律法规应用以及疑难问题的培训释疑;另一方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理念,组织执法民警赴公安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并先后邀请苏州市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相关人员就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具体实务以及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专门辅导,及时更新民警的知识内容,不断提高案件审核能力。

  同时,该局还通过鼓励民警参加公安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网上学法考试和司法考试等法律考试,以考促学,并且制定相应考核配套机制,鼓励民警踊跃参加中、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以及司法考试,并多次举办司法考试相关培训,在全局形成法律知识学习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该局共有54名民警通过司法考试。

  “我们将主办侦查员的责任、权利、奖励等3个方面进行制度上的规范,实现了执法问题从‘集体’问责到‘个体’问责的转变,目前已有526人通过主办侦查员资格审查,并开展科学考评量化管理,充分激发队伍活力,推进了队伍的正规化管理。”陆学明说。

  夯实基础 优化执法环境

  据了解,为打造安全执法的基础环境,区公安局建立面积约720平方米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分别设有贵重证物保管室、重大案件证物保管室、生物证物保管室等13个配套的物证保管室,并通过细化办案区的各类检查审查流程,杜绝在执法办案区外办案,坚决防止各类涉财执法隐患。该局法制部门还通过网络实时对办案单位的场所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并结合实地抽查,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场所的运行。

  自案管中心运行以来,区公安局通过对案件统筹管理,执法效能有了大幅提升。陆学明向记者举了个例子:以往办理一起涉及多人的刑事案件,因基层派出所警力有限,往返检察院多次回流补正,大大降低了执法效率。但由案管中心统筹办理后,程序就简便多了,法制审核和办案人员可直接介入指导基层办案单位,通过审核,采取强制措施后直接移交案管中心,由案管中心完成后续检、法对接工作,实现对外一个出口,避免了案件移送多头出口。

  此外,区公安局还在局机关与基层所队分别建立了具有120T、16T的大容量存储设备的电子证据库,通过内部考核、通报、追责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了电子笔录的应用;专门研发了未破刑事案件卷宗管理软件,提高未破刑事案件查询效率,避免卷宗材料因管理保存不善丢失,进一步规范了未破案件卷宗的管理、保存。

  “通过基础建设、流程管控、健全机制三个环节,我们在硬件投入的基础上,加强软件建设,建立完善了涉案财物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了涉案财物的信息采集、移交、接收、提取、处理、监督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陆学明告诉记者。

  强化监督 提升执法效能

  立足科学、系统、高效、规范的要求,区公安局在办案中更加注重细节提升、科学管理、自觉养成、制度执行。每月,该局法制大队都会派出检查小组至各派出所,对当月案件办理、平台运行、现场执法仪使用、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开展实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当场纠正并进行通报。同时,结合专项检查,开展案件评查、突出执法问题整治、执法源头专项治理、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治理及取保候审专项治理工作等5项执法检查,并通过随机电话回访等方式检查执法告知情况,对各类警情、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开展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实行网上预警、网上督办。

  同时,该局还严格执行“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制度,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采取退查方式,列出补充提纲,由承办单位重新补证;对存在的瑕疵,开具《执法建议书》或《阅卷提示单》,提醒办案单位;对一般质量问题的,要求立即整改,录入《案件审核跟踪表》,纳入季度考核。该局尤其对执法安全问题紧盯不放,对发现的各类执法问题,定期予以通报,纳入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并跟踪监督整改情况,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执法问题,守牢执法安全底线。

  依据《江苏省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告知服务工作规定》和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告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区公安局还通过日检查、周通报、月抽查、季考核等方式,着力强化办案单位向被害人送达《警情(案件)受理回执单》的程序意识,并通过短信、电话实时向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知立(破)案信息以及对案件的受理、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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