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步好转。
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下发了《2015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等一系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文件,组织召开了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和专题约谈会,层层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狠抓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年针对春季复工,建筑施工高层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工程、消防安全,按照季度先后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同时还开展了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深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组织开展了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有效保障了住宅工程质量。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实体监督。建立了主要建筑材料登记制度,对影响建筑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实施备案登记,确保进场原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受控。加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实体抽测,确保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
开展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工作。
严查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与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监督检查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