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民:新老伴的子女 能否继承我的财产?

发布时间:2016-02-25 09:06:26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杨东萍  |   责任编辑:陈建华
市民王大爷的老伴已于几年前去世,现在王大爷有两套房子及一些存款,每月还有退休金,他不知道再婚后自己存款、房产等财富新老伴是否也有份额。

  市民王大爷的老伴已于几年前去世,现在王大爷有两套房子及一些存款,每月还有退休金,他不知道再婚后自己存款、房产等财富新老伴是否也有份额。上期的《老人再婚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一文,解答了该问题。

  近日,王大爷又再次来电咨询,一旦自己去世,新老伴的子女是否能够继承自己的这些财产。昨天,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江苏天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巍。

  据张巍解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有继承权的继子女是指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新老伴的子女与王大爷之间存在继子女与继父的关系,能否以继子女的身份继承遗产的关键是看双方是否存在抚养关系,即存在继子女尚未成年,由王大爷进行实际抚养,且继子女在成年独立生活后对王大爷也尽到了赡养义务的情形,则继子女将享有继承权。换言之,王大爷没有抚养新老伴未成年子女的情形,抚养关系未形成,则继子女不享有继承权;王大爷在抚养新老伴的未成年子女后,继子女成年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则视实际情况减少相应可继承的份额。

  结合王大爷欲结婚的新老伴的实际家庭情况,其继子女现都已独立生活、成家立业,因此其继子女不符合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将不享有王大爷遗产的继承权。

  需要提醒的是,大部分的父母都希望把自己奋斗一生所取得的财产留给自己的亲生子女,所以老年人再婚办理结婚证时,需要对上述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有所了解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予以认清,对自己的再婚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如果对遗产继承有自己明确表示的,则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对自己的财产继承问题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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