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给“双特”病人群雪中送炭 救助金温暖“双特”家庭

发布时间:2015-12-18 11:12:28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邱纳  |   责任编辑:郑培西
据悉,2012年,我区医疗保障制度已实现了全覆盖,但由于客观存在的特殊病症受到现有医保政策和救助政策限制,仍有少数群众无力承担医保报销政策之外的大额医疗费用。

  11月27日,吴江区年度“双特”再救助补偿金开始发放,全区共310人将获得再救助补偿,共计发放补偿金283万元。

  当天,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赶赴松陵、盛泽等地实地走访救助对象,将救助补偿金第一时间送到他们手中。受救助对象及家人纷纷表达了感激之情,连连称赞区政府的政策好,减轻了重病群众的经济负担,解决了家庭后顾之忧。

  “双特”医疗再救助制度是我区创新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已实施了三年。“双特”再救助是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后的第四道保险防线,政策主旨是降低特定困难人群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现象发生,起到了“雪中送炭”的效果。据统计,政策实施三年累计受益1445人次,发放再救助补偿金1596万元。本年度“双特”再救助最高补偿金为73309元,人均救助金额9096.77元。

  据悉,2012年,我区医疗保障制度已实现了全覆盖,但由于客观存在的特殊病症受到现有医保政策和救助政策限制,仍有少数群众无力承担医保报销政策之外的大额医疗费用。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的问题,当年我区出台了《关于建立患特殊病症的特定人员医疗再救助暂行办法》,对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双特”对象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在享受社会医疗救助后,再进行专项救助。凡一个医保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特殊床位费、特需护理费、特需诊疗费等特需费用和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除外)超过1万元的救助对象,可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种不同对象的救助比例获得救助金,封顶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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