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社保中心组织回访 了解信息听取群众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18 10:34:57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杨华  |   责任编辑:郑培西
近日,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深入镇(区),就大病保险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回访,实时了解居民大病患者就诊信息,对医保基金实行全面监管的同时,听取受益群众的有关意见、建议。

  临近年底,近日,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深入镇(区),选取部分今年享受到大病保险政策红利的居民,就大病保险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回访,实时了解居民大病患者就诊信息,对医保基金实行全面监管的同时,听取受益群众的有关意见、建议。

  在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大谢村居民陆阿姨的家中,中心工作人员见到了她的老公沈老伯,送上食用油等日常生活用品后,并坐下来与其亲切交谈。陆阿姨今年62岁,多年前,她开始出现各种身体不适,2008年,被正式确诊为尿毒症。为了治病,本就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

  “她的身体状况现在不太好。除了尿毒症,还出现了高血压、糖尿病、低血糖等病症,平日里只能卧床。每个礼拜,光血透就要做三次,一次400多块,但个人只需付20元。”沈老伯说,陆阿姨今年4月份到现在,看病共花费了约15.7万元。不过,因为她的情况正好符合多项政策的救助、报销条件,个人现金支付的部分只有3万余元。“生起病来真的让人吃不消啊,多亏了区里政策好,大病保险又另行补偿了1.5万多块,进一步减轻了我们的负担。你们还专门来看望我们,了解后续情况,太感谢了。”

  除此之外,中心工作人员还走进盛泽镇庄平村、震泽镇花木桥村和大船港村等地,回访了部分意外骨折,或患非霍奇金淋巴瘤、白血病等病症的居民。

  据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创新性举措。开展大病保险,可拓展和延伸基本医疗保障的功能,缓解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12年8月,中央六部委联合提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我区开始正式实施。

  区社保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度,我区大病保险参保人数100万人,筹资标准55元,累计承保保费5500.00万元,投保费用由政府财政和社保基金对半支付;今年以来,符合大病保险自负补偿条件的总人数共计4585人,产生赔款1237.23万元,符合大病保险自费补偿条件的总人数共计346人,产生赔款253.78万元;已发放2015半年度补偿人数2787人,累计发放金额932.45万元,最高补偿金额为135871.6元。

  “我区坚持制度的科学性、赔付的标准性、运行的时效性,在探索中谋发展,在实践中求长远,逐步摸索出了适合吴江区社会医疗救助与大病(补充)保险项目的实施办法,相关工作均已步入正轨。”区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区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认真贯彻大病保险政策,积极开展常态健康宣教,普及健康知识;开展病友走访,丰富健管内涵;推行病案分析,确保理赔合理;建立短信客户群,实现健康短信推送,使群众更加方便地享受到大病保险的服务。接下来,区社保中心还将在审核结算、理赔服务、实地巡查、健康宣教、内部管理等方面做精做细,以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的姿态全面做好大病保险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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