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家有存款超额不能享受低保

发布时间:2015-12-09 15:31:39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沈景
目前我区通过核对系统,已受理在册对象和新申请的低保家庭6391户、10991人,低保边缘家庭1665户、6272人,经济适用房53户、170人,廉租房480户、1066人,重残救助3844人。

吴江:家有存款超额不能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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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有存款超额不能享受低保。今后,申请低保需要核查银行存款。

  记者昨天从区民政局获悉,为科学合理认定救助对象,维护低保家庭的合法权益,日前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核对基数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今年12月20日起施行。

  理财产品、保险均属家庭金融资产

  区民政局救灾救济和低保科科长罗婷告诉记者,新颁布的《规定》所称申请低保家庭金融资产,是指申请低保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等机构的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债券、保险、信托账户余额及其他资金的总和。其中理财产品、债券、保险、信托资产等能够得出净值的,按净值计算;无法计算净值的按购买的初始价或者估价计算。

  据了解,《规定》明确金融资产核对基数人均基础值为3.5万元,同时明确,以后根据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由苏州市政府适时进行调整。《规定》对4人(含)以上的多人户家庭适当降低基础标准,主要考虑多人户家庭生活共济能力增加,有劳动能力的成员选择就业获取收入的可能性增加。《规定》明确对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的,每人按基础值增加40%。重病是指苏州市明确的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14类大病,重残是指2级以上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员;对2人(含)以上户中,家庭成员全部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成员中有未成年人或在读高校学生的,每人按基础值增加20%,主要是考虑到这部分对象可能会因病、因残、因学有较大支出,略为提高,可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规定》还明确了每户家庭的金融资产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对申请低保家庭制定金融资产核对基数,是打造公平诚信救助平台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依法、专业、精准救助的客观要求。”罗婷告诉记者。

  30家金融机构开通金融资产比对

  罗婷介绍说,根据《规定》,苏州市民政局还结合苏州实际,制定了《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核对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明确,苏州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中心承担全市金融资产核对工作,在接到委托核对请求后,根据委托要求,对申请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名下的金融资产进行核查,出具金融资产核对报告。目前,苏州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中心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已涵盖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30家金融机构。

  “金融资产核对报告将作为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参考依据之一,我们在收到核对中心出具的金融资产核对报告后,将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持有金融资产最高限额》进行认定,必要时还将会同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入户调查等形式进行核实。”罗婷说。

  据了解,《细则》还明确了一些项目在提供相关材料后,可不计入家庭金融资产价值认定,如申请救助或提出核对请求前1个月内,政府发放的生活救助金、节日慰问金等救助金;申请救助或提出核对请求前6个月内,因大病医疗、学习获取的政府救助金、社会捐资款等。

  吴江已实现多部门在线比对

  据了解,对每一位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进行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比对,已经成为我区一项常规的“把关”工作。为完善信息比对方式,加快比对速度,我区已在去年9月正式启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

  罗婷告诉记者,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是区民政局为精确认定申请救助对象而搭建的信息化平台,系统在苏州市的系统基础上,增设了业务分类、核对汇集、扩大权限等功能,目前已成功实现与人社、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的信息数据对接,通过多部门在线信息反馈,综合认定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

  据统计,目前我区通过核对系统,已受理在册对象和新申请的低保家庭6391户、10991人,低保边缘家庭1665户、6272人,经济适用房53户、170人,廉租房480户、1066人,重残救助38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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