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车辆购置房产交易等涉税业务将暂停办理

发布时间:2016-09-15 08:04:24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李伟  |   责任编辑:DH002
记者昨天从区税务部门了解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省国、地税系统将于10月8日上线金税三期优化版。从9月22日起,吴江车辆购置、房产交易等相关涉税业务将暂停办理。

  记者昨天从区税务部门了解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省国、地税系统将于10月8日上线金税三期优化版。从9月22日起,吴江车辆购置、房产交易等相关涉税业务将暂停办理。

  金税三期是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是统一国地税核心征管系统版本、实现征管数据大集中的全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系统。由于系统切换,吴江国地税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厅及各类办税服务场所将于9月22日18∶00至10月8日8∶30暂停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国税部门提醒:9月22日前已购置车辆的纳税人,应尽早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暂停期间,车辆购置税申报征收业务将无法正常办理,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将不能及时办理上牌手续。为保证新购车主的正常出行,经国税部门与公安车管部门协商决定,9月19日至10月21日期间购置机动车的车主,在临时号牌期满后,可再次向公安车管部门申请换领。如需外出的,可向辖区内车管所申请辖区外临时号牌。

  地税部门提醒,涉及二手房交易的纳税人,需要合理统筹安排好时间,尽量在9月22日前办理房产交易。对于有特殊需求的纳税人,暂停期间,地税办税窗口将开展预约服务。对于办税资料完整的纳税人,窗口将根据办税要求收取办税资料,并预留纳税人联系方式,待系统恢复正常将电话通知纳税人前来办理完税手续。

  暂停期间,纳税人仍可正常办理的业务包括: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入税控系统的卷式发票)的自行开具、网上认证、抄(报)税功能及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使用。除上述业务外,其他涉税业务暂停。

  据了解,金税三期上线后,增值税申报将实行先报税后申报,10月份纳税申报期调整为10月8日至10月25日。

新闻聚焦
猜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