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促进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

发布时间:2016-11-03 07:56:53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区政府办  |   责任编辑:DH002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吴江区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推进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建立信息管理平台,有利于吴江区转型升级“1+5”产业政策的推进和实施,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支持

  昨天上午,区长沈国芳主持召开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副区长吴琦、汤卫明、李卫珍、王悦、张志成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吴江区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推进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建立信息管理平台,有利于吴江区转型升级“1+5”产业政策的推进和实施,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加速实现公开、公正、方便、高效的目的。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会议强调,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法治吴江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对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法治宣传目标举措,提升法治宣传水平和成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在2016年12月底前全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力量,优化结构,明确约定权责,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吴江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会议指出,做好“十三五”时期的教育发展规划对深化吴江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公平普惠、优质均衡的教育供给,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打造“乐学之城”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要坚持“优先、均衡、优教、特色”的工作方针,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教育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共享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苏州市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金融服务,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金融活水流向吴江实体经济,全面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苏州市吴江区创新驱动发展考核评价办法》。会议要求,遵循“客观、规范、科学”的原则,以定量计算的方法,通过对各区镇创新驱动发展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推动全区创新驱动战略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加速新旧动能转换,促进转型升级。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加强吴江区化工生产企业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对化工生产企业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环保、消防隐患整改治理,加大对化工生产企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企业隐患的整改治理,切实提升化工产业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将耕地保护贯穿于经济社会建设全过程。通过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等措施,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执法监管落实共同责任的意见》。会议指出,落实土地综合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是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健全完善土地利用和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土地综合执法监管的主体责任,健全土地综合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大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改力度,营造土地综合执法监管的良好氛围,有效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吴江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会议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加强中介机构监管,进一步简化中介评估报告,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不断提升中介服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级机关下放盛泽镇权力事项调整目录》。会议指出,区级机关下放盛泽镇权力事项调整目录共涉及民政、财政、物价等14个区级机关,共计354项权力事项,相关区级机关与盛泽镇要共同做好涉及下放权力的交接工作。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它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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