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福利企业享税收优惠新政

发布时间:2016-09-12 09:52:54  |   来源:吴江日报  |   作者:李伟  |   责任编辑:DH002
记者昨天从区国税局了解到,近期,国家为扶持福利企业发展,推出新政“福利”,调整了原先实际安置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新退税标准由原来的每位残

  记者昨天从区国税局了解到,近期,国家为扶持福利企业发展,推出新政“福利”,调整了原先实际安置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新退税标准由原来的每位残疾职工年退增值税3.5万元,调整为最低月工资标准1820元的4倍,即年退增值税87360元,增幅达150%,大大惠及我区福利企业。“按照今年的政策,公司享受的福利企业优惠将增加1倍。”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樊有才说,按照新政,吴江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20元,若应纳税额足额,按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人数319人来算,则今年可享受2229.81万元的即征即退税收优惠,而按照旧的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只可享受1116.5万元的优惠,年退税额增长100%。

  据了解,2015年,国税部门共办理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6402万元,提高退税标准后,预计在原基础上最多可增加退税1.26亿元。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大大激发了福利企业的积极性,提高了残疾人就业热情,对推动福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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