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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探路镇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8-08-17 09:08:18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李仲勋  |   责任编辑:许蓉
一栋违法建筑,处理起来可能需要规划、城管、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综合协调,这样的联合行政执法,在许多基层单位执行起来手续繁琐、效率低下。

  一栋违法建筑,处理起来可能需要规划、城管、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综合协调,这样的联合行政执法,在许多基层单位执行起来手续繁琐、效率低下。

  如今,这样的困境在吴江已经很好地解决。经省政府批准,吴江区镇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全省试点,于2017月8月1日正式启动。该区率先在各区(镇)建立综合执法局,首批将安监、住建、城管、水利、国土五部门的485项行政处罚权划转集中到各建制镇行使,探索出了一条“一支队伍管执法,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新路。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以往的行政执法体制已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吴江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李忠介绍,虽然区级行政执法机关有执法权,有的还在基层设点,但执法力量单薄,日常巡查只能走马观花,面对点多、线长、面广的广大城镇及农村,存在势单力薄、力不从心的现象。乡镇由于社会管理权限制约和行政执法职能缺失,看得见的却管不着,发现违法只能求助于相关执法部门,造成执法效率低下,执法成本和难度增加。

  在不断的探索中,吴江形成了清晰的认识:只有通过在镇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整合行政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才能破解乡镇行政执法的困境。

  “以往执法力量多头管多头,现在一头管多头。”吴江区城市管理法制大队大队长陆学明表示,镇域综合行政执法不同于联合执法的多支队伍混合执法,而是将原来分散在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监督检查权及行政强制措施交由各区(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通过执法权力的集成、执法队伍的整合,以一支队伍综合执法,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力量分散、推诿扯皮等问题,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节约了办案成本。

  在吴江区综合执法指挥大厅内,只见工作人员轻点鼠标,就能调出8个区(镇)综合执法的所有案件卷宗,而且案件什么时候登记、接收、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案件审理、处罚决定一目了然,处罚有没有依法行事,也有据可查。试点近一年来,吴江各区(镇)共办理一般程序处罚案件2162件;办理简易程序处罚案件36385件,实现了所有办理案件无败诉和复议纠错。各区(镇)综合执法局在“263”专项行动、“331”专项行动、“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中啃下了一块块“硬骨头”。这一改革实践也与吴江区推行的网格化治理、联动指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创新模式,推动了区域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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