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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起泰州出租车起步价调为9元 取消1元附加费

发布时间:2018-09-30 14:04:35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孙凤娟 陈继海  |   责任编辑:秦玉莹
备受关注的出租车调价尘埃落定,近日,泰州市物价局和交通局联合发布《关于泰州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8年10月28日0时起,告别1元 次的出租车

  备受关注的出租车调价尘埃落定,近日,泰州市物价局和交通局联合发布《关于泰州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8年10月28日0时起,告别1元/次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起步基准价调整为9元/3公里,《通知》实施一年后,起步基准价调整为10元/3公里。

  据了解,市区现有出租车840辆,目前运价实行“8+1”模式,具体为:起租价8元,起租里程3公里。超起租里程每公里1.80元。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现行执行的出租车运价是2013年制定的,5年来,外部营运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此有必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驾驶员的诉求,及时对运价结构进行调整。”市物价局服价处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省关于出租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性意见,以及市政府办相关要求,经调研、成本监审、意见征集、听证会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市物价局和市交通局对市区出租车运价改革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新的运价方案已获市政府批准。

  据介绍,此次出租汽车运价改革方案重点是定价制度的转变,运价由原来的政府定价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驾驶员收入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平时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不做浮动。在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等七个法定节假日期间(含合并调休日),加收浮动费用5元/车次。当出租车运输市场出现不可预见因素,对营运成本产生较大影响时,由市物价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临时调整浮动办法。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根据《通知》,出租汽车运价计费尾数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到元。包车、合乘、过路、过桥、过渡等费用,由驾驶员与乘客在乘坐前协商议定。

  新的运价方案拟于2018年10月28日起执行。执行范围为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由于调整计价器需要一个时间周期,新运价刚实施时会出现新老价格并存的情况,完成计价器调整的车辆执行新价格,未完成的执行原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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