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相关部门获悉,为更好地维护姜堰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9月10日起,进入姜堰区禁区管理范围的电动三、四轮车,交警部门将一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据悉,姜堰区新划定的电动三、四轮车禁行区域范围具体为溱湖大道、双登大道以东,S229省道以西,天目路以南,G328国道以北(不含上述道路)。自9月10日起,各类电动三、四轮车(已在公安机关注册登记的或者在公安机关已备案的特种车辆除外),不得进入上述禁区管理范围。限制通行时间为全天。
市交警部门提醒,目前,市区仅去年就发生涉及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近千起。希望市民文明出行,拒乘电动三、四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