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开展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泰州市已于7月23日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联合发文(泰环发【2018】70号)布置泰州市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 ,同时成立泰州市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泰州市环保局局长钱忠担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卫东、市环保局副局长何如松担任副组长。
江苏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完后,泰州市立即落实会议精神要求,迅速从国家及省核技术利用项目监管系统中排查出检查企业的名单,8月8日,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讨论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及监督检查程序,落实环保公安联合执法人员名单,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将于8月13日全市泰州市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联合大检查正式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