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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租金补贴保障开始接受申请

发布时间:2018-08-03 13:23:29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陈羚  |   责任编辑:赵心怡
即日起至8月15日,海陵区2018年城市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保障开始接受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和居住状况证

  即日起至8月15日,海陵区2018年城市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保障开始接受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和居住状况证明等。

  申请家庭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且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截至2018年1月1日,市区外户口迁入须满3年,离异家庭须满3年,房产转让须满5年)。

  具体保障标准为:以建筑面积计算,1人户补足到20平方米,2人户补足到40平方米,3人户补足到5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补足到60平方米。低保、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4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2元。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保障家庭成员名下不得拥有机动车辆和大型农机具(二轮摩托车除外);不得有营业执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租金补贴保障申请实行诚信申报原则,凡有隐报、瞒报、假报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情况等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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