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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姜堰“三个百日”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发布时间:2018-06-19 14:20:43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查庆芳  |   责任编辑:许蓉
美丽泰州 泰州市姜堰区下辖2个街道,14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5A级风景名胜区,262个行政村,39个居民委员会。全区小规模企业面广量大,呈现数量多、规模小、装备差、自动化水平低、安

  泰州市姜堰区下辖2个街道,14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5A级风景名胜区,262个行政村,39个居民委员会。全区小规模企业面广量大,呈现数量多、规模小、装备差、自动化水平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高等特点,安全基础薄弱。

  近年来,姜堰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连续13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但事故多发频发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构建“强富美高”新姜堰,姜堰区委书记、区长李文彪率队充分调研,该区谋划启动实施安全生产“三个百日”行动计划。通过排查摸底、集中整治、建章立制3个阶段,每个阶段各100天,摸清家底,整改一大批重大隐患,实施分类分级监管,逐家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夯实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科学谋划,摸清家底

  排查摸底百日行动阶段,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安排,发动基层343名安全生产网格员逐家调查,全面排查摸底所在网格里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危险因素等,同时重点排查了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风险较大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情况。

  全区共排查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51万家,对排查出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建筑施工等行业分类汇总,建立了全区统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库。对845家重点监管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一企一档”, 解决了安全生产监管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

  制定清单,明确责任

  根据排查结果,各镇(街道、园区)将全区企业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管理体制,合理划分一、二、三级网格单元,提出各级网格单元的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和考核激励措施,实施分级监管。明确各级网格的网格员,有效发挥网格员在安全生产巡查、信息收集传递、隐患整改督促跟踪、协助执法以及政策宣传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集中整治百日阶段,各镇街、各部门组织专家对排查出纳入整治对象的规模以上企业和矿山、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危化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批发、劳动密集型、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845家企业,根据区政府提出的集中整治“一必须五到位”达标标准、45个方面的具体内容集中整治。全区共出动检查力量2554人次,发现隐患11326条,督促整改隐患11099条,责令19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立案查处了不按期整改隐患的220家企业。

  集中整治过程中,姜堰区对448家需要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清零”行动。各镇(街)、园区对企业提交的现状评估报告或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中,结论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未按要求提交安全现状评估报告或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企业进行了检查。目前全区448家企业中已有160家企业完善了相关手续,288家企业正在完善手续,检查中发现各类隐患8279条,已督促整改8265条,向区安监局移交查处隐患未及时整改企业46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4家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根据要求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类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存量清零。

  同时,为确保今后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姜堰区要求各镇(街)、园区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网格管理员定期巡查辖区内建设项目,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劝导停止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不听劝导的,及时上报,镇(街)、园区相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类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增量为零。

  建章立制,强化管理

  根据集中整治阶段暴露出的问题,姜堰区机关部门深刻剖析,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监管职责,保证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一是修订部门监管职责。针对部门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牵头制定了《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进一步厘清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二是落实镇区属地管理责任。为有效提升镇(街道)园区安监能力水平,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园区安监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从健全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体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3个方面实现镇(街道)、园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促进安全生产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针对安全生产考核结果运用途径较少、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该区制定了《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办法》《泰州市姜堰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通过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推动监管责任落地生根。

  四是制定企业责任清单,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激励制约措施不多,导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该区出台《泰州市姜堰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制定责任清单,力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糅合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具体要求,将企业主体责任划分为“安全生产条件”“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和人员”“教育培训”“场所和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应急管理”“资金投入”等8个方面,细化为67个具体责任内容,要求企业按照责任清单履行主体责任。

  五是启动全民安全素质五年提升计划。针对企业主体意识淡薄、员工安全技能差、社会安全氛围不浓的问题,在全国率先研究出台《泰州市姜堰区全民安全素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力争通过实施“五大工程”,到2021年实现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常识普及、全员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增强为核心的全民安全素质大提升。

  六是借助外力,帮助落实。该区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试行“安全总监”制度,全面实施重点行业专家制度化检查。创新实施“安全保健医生”制度,首批选出78名具有较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安全保健医生”,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企业进行隐患排查,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企业创建并持续运行安全标准化等工作。全区980余家小微企业与“安全保健医生”签订了“保健协议”,小微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七是建立制度,倒逼落实。该区研究出台《企业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和诚信评价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办法》,将安全生产13种非法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管理。2016年创新出台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管理制度,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对取得诚信等级的企业,将按相应等级享受推荐评先评优、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优化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激励政策。2016年度首批215家企业被评为二、三级诚信企业,2017年度新增119家诚信企业。以企业是否获得安全生产诚信,作为企业负责人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必要条件之一。企业主动申报诚信等级评定的氛围越来越浓,诚信等级评定催生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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