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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新增一批高清监控 启用远光灯自动抓拍

发布时间:2018-05-22 11:07:46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童凯  |   责任编辑:顾志鸿
记者5月14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期市区新增一批高清监控,并首次启用远光灯抓拍设备和“声呐电子警察”,专门抓拍“滥用远光灯”和“乱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该批监控设备将在近日正

  记者5月14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期市区新增一批高清监控,并首次启用远光灯抓拍设备和“声呐电子警察”,专门抓拍“滥用远光灯”和“乱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该批监控设备将在近日正式投入启用。

  首次启用远光灯自动抓拍

  夜间开车频繁被远光灯晃眼,这是很多驾驶人都有过的经历,滥用远光灯的危害也众所周知。市交警支队科技大队一民警介绍,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瞬间致盲,至少需要2秒左右才能恢复正常视力。“在这两秒的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并且会影响驾驶员对车距和对向车辆宽度的判断。”

  目前,市交警部门已在智堡小区南门、凤凰园南门和高港区人民医院东门等3处路口,安装并调试好远光灯自动抓拍设备。“试点路口都是市区滥用远光灯的‘重灾区’,经常发生类似的交通事故。”该民警说。

  负责调试设备的一位技术人员说,自动抓拍机动车远光灯设备可自动检测车辆是否使用远光灯,然后设备再延长曝光时间,对车辆车牌进行识别,前后抓拍形成多张图片,作为车辆违法行为的证据。

  现实生活中,交通噪声污染扰民问题严重。此次,市交警部门还特别引入“声呐电子警察”设备,并在上述3个路口同步安装“声呐电子警察”,利用声呐阵列检测的声源定位和视频检测等技术手段,对噪声车辆进行实时抓拍并录入违法系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车辆驾驶员将被处以扣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处50元罚款。

  占用公交车道也会被罚

  为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市交警部门此前已在市区青年路、迎春路和凤凰路分别施划了公交专用车道。

  根据规定,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只准许公共汽车、校车和19座(含)以上的大型客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驶入;遇有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或者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形时,其他车辆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公交车专用道本应是公交车专用,可偏偏有社会车辆为了图方便,经常挤占公交专用道浪费社会资源。”市公交公司一位负责人说。

  据悉,为严处占用公交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部门已在市区青年路至铁塔路口、青年路至开泰宾馆门口等路段的公交专用车道启用了2处电子警察抓拍点位,专门抓拍该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车辆,将处以100元罚款。

  新增7处“禁止左转”抓拍

  不仅如此,市交警部门还在市区智堡小区南门、扬子江北路至虹雨商场门口、扬子江北路至高港人民医院东门、港城西路至府东路口、金港路至为民路口和通扬路至建设巷路口等6个路段,新增6处专门抓拍不礼让行人的高清监控。

  同时,在永定路一号隧道和二号隧道之间,新增2处区间测速设备;在市区大润发超市东门、永定路至引凤路、永定路至盛唐路、永定路至泰白路、永定路至兴安路和东风路至淮河路等6个路口,新增7处“禁止左转”抓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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